已知函數
,其中
為正常數.
(Ⅰ)求函數
在
上的最大值;
(Ⅱ)設數列
滿足:
,
,
(1)求數列
的通項公式
;
(2)證明:對任意的
,
;
(Ⅲ)證明:
.
(1)![]()
![]()
(2)
,并運用數列的通項公式來結合函數的性質來得到證明。
(3)從已經研究出的性質出發,實現求和結構的放縮.
【解析】
21. 試題分析:解:(Ⅰ)由
,可得
,
(2 分)
所以,
,
, (3 分)
則
在區間
上單調遞增,在區間
上單調遞減,
所以,
. (4 分)
(Ⅱ)(1)由
,得
,又
,
則數列
為等比數列,且
, (5 分)
故
為所求通項公式. (6 分)
(2)即證,對任意的
, ![]()
![]()
( 7分)
證法一:(從已有性質結論出發)
由(Ⅰ)知
(9 分)
即有
對于任意的
恒成立. (10 分)
證法二:(作差比較法)
由
及
( 8分)
![]()
(9 分)
即有
對于任意的
恒成立. (10 分)
(Ⅲ)證法一:(從已經研究出的性質出發,實現求和結構的放縮)
由(Ⅱ)知,對于任意的
都有
,
于是,![]()
![]()
(11 分)對于任意的
恒成立
特別地,令
,即
, (12 分)
有
,故原不等式成立.
(14 分)
以下證明小組討論給分
證法二:(應用柯西不等式實現結構放縮)
由柯西不等式: ![]()
其中等號當且僅當
時成立.
令
,
,可得
![]()
則![]()
而由
,所以![]()
故
,所證不等式成立.
證法三:(應用均值不等式“算術平均數”
“幾何平均數”)
由均值不等式:
,其中![]()
可得
, ![]()
兩式相乘即得
,以下同證法二.
證法四:(逆向分析所證不等式的結構特征,尋找證明思路)
欲證
,
注意到
,而![]()
從而所證不等式可以轉化為證明
![]()
在此基礎上可以考慮用數學歸納法證明此命題
考點:數列的運用
點評:本試題考查了數列的通項公式和數列的最值的運用,屬于基礎題。
科目:高中數學 來源: 題型:
| 1 |
| 9 |
| lim |
| n→∞ |
| x2 |
| 9 |
| y2 |
| 4 |
| 1 |
| x |
| 1 |
| a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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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目:高中數學 來源: 題型:填空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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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目:高中數學 來源:四川省同步題 題型:填空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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